計畫說明

雲端解決方案

為強化中小企業數位應用能力,帶動零售業、餐飲業、休憩服務業、生活服務業等使用雲服務,提升其數位營運力與推動企業數位轉型。

一、 雲端解決方案之名詞定義:

(一) 雲端解決方案:採雲端伺服器及應用程式,供使用者透過網際網路執行特定運作功能(包含但不限於:存取、紀錄、統計、分析、運算等功能)之平台或資訊應用服務等,並符合下列類別之一。
1. 客戶關係管理(CRM)
2. 雲端進銷存管理
3. 企業管理【註1 】
4. 雲端收銀(POS)
5. 多元線上支付
6. 開店平台工具
7. 客戶訂位/預約服務
8. 碳排計算
9. 其他

(二) 服務提供者:指提供雲端解決方案,經本部或執行單位遴選核定且於本計畫網站(https://www.smebiz.org.tw)公告之業者

(三)店家:為新導入1項以上雲端解決方案(不含續購),且實際經營零售、餐飲、休憩服務及生活服務業,並符合本部或執行單位資格審核通過之業者

雲端解決方案
補助內容

三、 店家申請作業

(一) 店家須符合下列資格與條件:
1. 指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之中小企業【註 2】,或無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須符合以下任一營業項目登記者:
(1) 商工登記(中類):零售業(F2、F3)、餐飲業(F5)、生活服務業(J6、J8、JA)、休憩服務業(J7、J9)。
(2) 稅籍登記(小類):零售業(471~476、481~486)、餐飲業(561~563)、生活服務業(811、812、813、931、951、952、959、961~964、969)、休憩服務業(551、559、790、932)。
2. 以實體經營、非無人化服務之方式營業,且非停業中。
3. 未獲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註3 】相關部會之雲市集方案補助資源者。
(二) 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3年7月20日或補助經費用罄止,可由店家自行申請或其選定服務方案之服務提供者協助店家代為申請。
(三) 店家申請方式及應備資料:採線上申請,店家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檢具相關文件,由其或其選定服務方案之服務提供者將資料上傳至本計畫管理系統(https://www.smebiz.org.tw/apply_cloud)。
(1)請連結本計畫管理系統以店家統一編號註冊帳號,並填妥申請資料及聲明書(附件1)。
(2)取得帳號密碼通知信,方成功完成帳號申請。
(3)登入帳號後線上勾選欲導入之雲端解決方案,系統將自動帶出方案金額,每一店家總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上限

四、 服務提供者申請作業

(一) 服務提供者須符合下列資格與條件:
1. 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公司。
2. 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事業。
3. 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參照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4.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5. 具有雲端解決方案銷售實績。
6. 應聲明下列事項【註4 】:
(1) 於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2) 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提供之解決方案無使用中國大陸軟體。
(4) 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 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6) 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7) 未有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然有因歸責於提案廠商之事由而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二) 受理期間:各梯次受理時間,依本計畫網站(https://www.smebiz.org.tw/)公告為準。
(三) 服務提供者申請方式及應備資料:
1. 採線上申請,欲申請為服務提供者,應於各梯次收件截止日前將應備資料上傳至至本計畫管理系統(https://www.smebiz.org.tw/apply_cloud),相關上傳程序資訊公布於前述網站,且申請資料上傳時間依該網站後台時間認定,逾時不予受理。
2. 如為已通過112年度「引領中小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公告之合格服務提供者,且申請之雲端解決方案及價格均與上架至臺灣雲市集之方案相同者,僅須用印回填服務提供者申請同意書(請參閱申請須知附件2),免附上述資格文件。
3. 如為經112年度臺灣雲市集審核通過並上架之雲端解決方案,服務提供者申請時檢附企業授權上架同意書(請參閱申請須知附件10),得免進行會議審查。
(四) 詳情請查閱:112年度「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雲端解決方案申請須知。(經濟部公告網址)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publicContentAction.do?method=showPublic&pkGcisPublicContent=5693

【註1 】包含人力資源管理(HR)、財會管理、雲端協作、資訊安全等。
【註2 】中小企業係指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
【註3 】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相關計畫,包含原住民族委員會「數位翻轉原住民族事業計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數位基盤星點計畫(小微型)」、客家委員會「369 客庄產業升級計畫」、本部工業局「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推動計畫」及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等,查詢連結 https://www.tcloud.gov.tw/sme-application
【註4 】自提案計畫申請當日起回溯計列。

五、 補助提案之收件期限: 欲申請公告為服務提供者,依照梯次收件及截止日時間為準,透過網際網路上傳資格文件並填寫方案申請資料,上傳程序資訊公布於本計畫之計畫管理系統

六、 收件截止時間依前揭網站之後臺上傳時間認定,逾期不予受理

我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