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註冊
01
已了解聲明事項
02
填寫基本資料
03
E-mail 驗證
30%
聲明事項

一、服務提供者已充分告知本店家「經濟部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雲端解決方案申請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下相關權利義務。

二、本店家確已與服務提供者完成雲端解決方案之簽約、安裝與教育訓練等作業,其已對本店家折抵相當補助金額之金額,爰同意由其代本店家依本須知之規範,向執行單位申請補助,無須將該款項撥付本店家。

三、本店家確實使用依經濟部核定公告之雲端解決方案,且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上限,無重複受領相關部會之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補助之情形。

四、本店家為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五、本店家為符合中小企業定義之企業。且以實體經營、非無人化服務之方式營業,且非停業中。

六、本店家最近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七、本店家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八、本店家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九、本店家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十、本店家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十一、本店家同意由服務提供者提出契約期間,本店家持續使用之去識別化後相關數據資料予經濟部或執行單位進行分析及利用。

十二、本店家如有侵害第三人之合法權益時,應自行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因此致經濟部或執行單位涉訟或應對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應負責抗辯、支付損害賠償及律師服務等因訴訟衍生之一切費用。

返回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