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業者申請資格:
(一) 提案業者須為符合下列資格與條件之商業服務業者:



(1) 進出口業務受阻或成本上升。
(2) 營運或營收下滑。
(3) 原物料、運輸等營運成本提升。
(4) 其他因國際情勢所致之受影響事實。






【註1】資訊服務業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J582(軟體出版業)、J62(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J63(資訊服務業)。
(二) 應聲明下列事項:






受輔導店家資格:
(一) 為提案業者就本計畫導入AI工具所帶動之商業服務業者(以下簡稱店家),且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符合附件3-2,依據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歸屬於以下類別者:G批發及零售業、H運輸及倉儲業、I住宿及餐飲業、J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K金融及保險業、L不動產業、M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N支援服務業、O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P教育業、Q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R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S其他服務業之行業,並符合資格之業者。
(二) 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營業狀況不得為歇業或停業。
(三) 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參照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四) 非為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五) 受輔導店家不得重複受本計畫個案補助或單店補助。

(一) 計畫重點
本計畫聚焦於協助商業服務業導入AI工具,提升企業在「營運優化」與「服務優化」兩大面向之效能。提案業者須協助帶動受輔導企業導入至少1項AI工具,AI應用得以有效擴散,並支持商業服務業逐步邁向智慧化經營轉型。提案時須就目標行業別之業者需求,提供適性化AI推動機制。
(二) 提案計畫說明

企業資源規劃(ERP)、雲端收銀(POS)、雲端辦公協作(如報表生成、會議紀錄、知識庫)等。

人力資源管理(HR)、智慧排班、工時預測、財會管理等。

進銷存管理、庫存管理、補貨/銷售預測、物流配送、碳排/能源管理等。

顧客關係管理(CRM)、會員管理、顧客分群與行為分析等。

聊天機器人、語音客服(訂位/預約)、智慧推薦、自助服務系統等。

銷售預測、銷售成效分析、輿情與評價分析、需求趨勢分析等並提供主動式推播與決策建議。
- 工具適配度評估:根據企業規模、產業類型、數據基礎與現有營運模式進行簡易適配評估,幫助受輔導店家快速篩選適合的AI工具。
- 如為連鎖體系總部,應提出明確之AI導入規劃,包括督導與管理機制、導入門市家數及推動流程等。
- 依提案規模,需協助至少20至50家受輔導店家導入至少1項AI工具,且須提供AI工具使用3個月以上流量證明。
- 須提供受輔導店家AI工具導入之教育訓練證明1份,形式不限,但須能具體佐證(如課程照片、簽到表、輔導紀錄或相關文件等)。
- 受輔導店家需填列AI成熟度評估量表。
- 每個提案業者最多可提1案,且受輔導店家不可重複。
- 申請本計畫時,須提出50%預定受輔導店家清冊且敘明店家類型,最終輔導企業名單須符合提案所設定之產業別。
- 補助經費將依輔導量能與帶動家數由審查會議核定。
- 如經執行單位抽查或實地訪查不合格,且未能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改善;或所提導入方案內容與實際提供店家使用之方案存在重大差異、瑕疵或缺陷,經查證後不予結案,且將追回已撥付之補助款。
- 如提送核銷總執行家數低於簽約之預計導入家數,或受輔導店家有不符任一項資格規定,依不符家數占簽約之預計導入家數比例減價驗收。
(三) 計畫經費
- 提案計畫總經費請列明補助款與自籌款兩部分,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可申請補助額度依提案之受輔導店家規模評估,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每案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300萬元。
- 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自籌款,自籌款不得低於補助款,亦即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
- 計畫經費編列限與提案計畫執行相關項目之支出(各項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如附件4)。
- 本申請須知如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得視實際辦理情形調整相關內容,並於網站上公告或補述。若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

各梯次受理時間如下:
- 第一梯:自115年2月13日(五)起至115年3月31日(二)下午5時止。
- 第二梯(暫定):自115年8月3日(一)起至115年8月31日(一)下午5時止。
- 第三梯(暫定):自116年1月4日(一)起至116年1月29日(五)下午5時止。
提案業者須透過網際網路上傳申請應備資料,上傳程序資訊公告於「商業服務業智慧轉型專區」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計畫管理系統 (https://www.smebiz.org.tw/apply_aicase);上傳時間依前述網站後台時間認定,逾時不予受理。申請時應同時備齊資格文件及計畫文件,說明如下:
【資格文件】請將以下文件掃描後電子檔上傳至管理系統申請頁面:
(一)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
提案業者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於「商業服務業智慧轉型專區」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計畫管理系統(https://www.smebiz.org.tw/apply_aicase)以「工商憑證」完成驗證後,進行帳號申請。
(二)納稅證明與財務報表:
- 應備文件
提案業者應檢附下列其中一項納稅證明或財務報表:
(1)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包含封面、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之掃描電子檔。
(2)會計師財務簽證報告
最近一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之掃描電子檔,須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 若為申請年度始登記成立者,無上述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請以下列其中一項代之: 財政部國稅局核章之最近一期401或403報表。
(三)受國際經貿局勢變動而受到直接或間接影響之證明。受影響情形包含下列任一項(但不限於此):
- 進出口業務受阻或成本上升。(例如:進出口報單、貿易訂單取消通知、延期出貨紀錄、採購訂單取消通知書、客戶要求重新議價之往來信件,或與客戶/供應商針對關稅成本分攤所簽署之補充協議或合約條款更新)
- 營運或營收下滑。(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公司內部損益表或產品銷售統計表)。
- 原物料、運輸等營運成本提升。(例如:原物料採購發票、進口報價單、國際海運及空運費用帳單、供應商調價正式通知函)。
- 其他足資證明受國際情勢影響事實之證明文件。(例如:產品列入美國貿易代表署課稅清單之官方公告、受貿易限制因素影響之產線調整計畫、供應商因貿易戰因素調整售價之官方公文)。
【提案計畫文件】
(一) 提案計畫書WORD(或ODF)及PDF電子檔各1份,格式如附件5。
(二) 提案業者切結聲明書,格式如附件7
(三) 提案文件注意事項
- 使用文字:中文使用標楷體(14pt)、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14pt),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其他語言。
- 提案文件之內容涉及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提案業者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凡經投遞之提案文件,提案業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一) 資格審查
- 由執行單位檢核提案文件,提案資格不符或資格資料有缺漏或錯誤時,提案業者應於接獲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完成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 提案業者於通過資格審查後,其提案進入會議審查。
(二) 會議審查
- 本計畫聘請專家學者召開實體或線上審查會議,進行提案計畫遴選,核定入選業者、補助款額度、績效指標及執行建議等相關事宜。
- 提案業者須於執行單位通知審查會議時間前,預先繳交提案簡報PowerPoint及PDF電子檔各1份(簡報大綱可參考附件8)。如未於通知期限內繳交,執行單位將取消提案業者參加審查會議資格;提案簡報於繳交期限後不得抽換。
- 提案業者須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參加審查會議,計畫主持人【註2】須偕同提案計畫相關成員共同出席。若計畫主持人因故無法出席,應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未完成請假手續者,執行單位將取消該業者參與審查會議之資格;且出席人員應為提案計畫書內敘明之人員。
- 審查委員將依據提案計畫書、提案簡報進行評選,由提案業者現場簡報,簡報結束由委員提問,並由業者進行回答,採統問統答方式計時。簡報時間及回答問題時間依執行單位通知為準。
(三)審查重點與權重

- 提案內容應明確說明輔導產業範疇與主題方向,並提出企業導入AI工具輔導規劃。
- 計畫目標須涵蓋所提帶動規模之店家數。


- 計畫執行團隊之人力結構、執行與控管能力,以及相關經驗與實績。
- 計畫主持人經歷、專業、經驗及實績,計畫執行團隊之人力結構及分工適切性。
- 具備推動AI工具導入帶動店家之能力與資源。

- AI工具自訂指標(可參考附件6)效益明確且可達成。
- 衍生投增資額效益明確且可達成。
- 對產業智慧化發展助益及產生的擴散效應。


【計畫書複核與簽約】
(一) 計畫書複核
- 提案業者接獲執行單位函知入選通知後,須依執行單位通知期限內,依審查意見修改提案計畫書及補正相關文件,並經執行單位複核確認,始得辦理簽約。
- 經核定之提案計畫內容(含計畫總經費、成果產出、績效指標等)不得調整;如調整內容須經提案審查會議之審查委員複核同意,否則須按經核定之計畫內容辦理簽約作業。
(二) 簽約
- 受補助業者須依通知期限內,交付用印後補助契約書(詳如附件10)、資訊安全責任切結書(詳如附件11)及經執行單位複核確認之提案計畫書至執行單位進行簽約,完成簽約後始成為本計畫受補助業者。
- 若逾期未完成簽約者,將取消其入選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