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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商業服務業數據驅動價值創造計畫」輔導案申請須知,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4年5月12日下午5時止

一、計畫目標:為促進服務業數位轉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辦理「商業服務業數據應用輔導」,協助業者運用AI、大數據等新興科技,結合低碳永續理念及商業數據分析,以提升營運效率、強化決策與市場拓展,發展創新且永續的商業模式,進而拓展國際市場。

二、申請資格:提案廠商須符合依公司法登記之公司、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等資格,且實際從事商業服務業(批發、零售、物流、餐飲、休憩服務、生活服務業),且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依據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稅籍登記小類),歸屬於以下類別者:批發及零售業(451~458、461~469、471~476、481~487)、餐飲業(561~563)、生活服務業(811、812、813、931、951、952、959、961~964、969)、休憩服務業(551、559、790、932)、物流業(491~499、501、502、510、521~530、541、542)。

三、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2日(一)下午5時止,請於計畫網站 (https://www.smebiz.org.tw)線上申請。

四、諮詢窗口: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02)2553-3988分機662、326、822、611、616。

五、消息來源:https://www.aoc.gov.tw/showPublic/382

六、計畫申請步驟

1. 提案驅動計畫帳號申請

2. 提案上傳資料

  • 提案計畫書(WORD及PDF檔案)。
  • 財務資料(擇一上傳):
    • 最近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封面及其內之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之掃描電子檔。
    • 經會計師簽證之113年度財務報告掃描電子檔。
    • 114年度始登記成立者,以財政部國稅局核章之最近一期(114年1-2月)401或403報表。
  • 用印切結聲明書PDF檔案(請參閱114年度申請須知附件4,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3. 注意事項

  • 提案計畫書之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請參閱114年度申請須知附件2及附件3。
  • 用印切結聲明書,請用印公司大小章後掃描上傳PDF檔案,請參閱114年度申請須知附件4。
  • 提案計畫書請依本計畫申請須知撰寫,請參閱114年度申請須知附件5。

 

附件1_附件1_114年度「商業服務業數據驅動價值創造計畫」輔導案申請須知VF2.pdf

附件2_附件2_114年度「商業服務業數據驅動價值創造計畫」輔導案申請須知-附件2至附件10.docx

附件3_附件3_114年度「商業服務業數據驅動價值創造計畫」輔導案申請須知-附件2至附件10.odt

2024-11-18
公告114年度「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雲端解決方案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3年12月5日23:59止。
2024-11-15
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14年度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數位轉型補助案申請。
2024-08-09
重要提醒:本計畫補助範圍不含硬體、資通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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