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韌性計畫-整合型補助-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須為「本國公司」依法完成公司/有限合夥/商業登記、而且實際從事商業服務業(像批發零售、餐飲、生活服務、休閒、物流等),並符合須知所列行業別;可查詢稅籍營業項目六碼前二碼,並落在G~S類的範圍內。

•外資:可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所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皆可以申請補助。

•子公司:可以。子公司只要是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均可提出申請。

•分公司:不可以。分公司屬總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不具獨立之法人格,不符申請資格。

可以。本計畫的重點在於提案內容是否具備「整合擴散能力」,如下說明:

•場域規格達標:須整合至少3處不同營運類型的場域進行計畫內容。

•具備擴散潛力:提案核心應著重於如何透過AI解決方案解決產業共通痛點(如人力短缺、能源浪費等),並證明此模式未來可推廣至其他相同類型的業者。

•帶動成員參與:若申請「智慧營運整合」類別,須帶動至少200家合作成員(含供應鏈、夥伴等)共同參與。

【經費編列提醒】請務必遵守: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且金額上限為2,000萬元。同時須符合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

因受國際經貿局勢變動致進出口受阻或成本上升、營收下滑、原物料或運輸成本增加等情況。證明文件可以用:報單、訂單取消/延期、議價往來信、運費帳單、供應商調價通知、營所稅申報資料/財報/損益表等營收或成本變化的報表(不限於此)。

若為陸資企業、銀行拒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停業/歇業/解散、最近一年度淨值為負,或違反須知切結事項(例如重複拿其他政府補助、使用陸牌資通訊產品等情事),請詳閱申請須知第5-6頁規定。

不可以,「每一提案業者以申請1案為限」,考量「智慧營運整合」或是「AI能源管理」AI應用面向不同,請依實際營運需求、痛點,擇一類型提出申請,另同一個公司(以統一編號為準)僅限申請一案。

本計畫主要補助企業導入「AI 軟硬整合應用」,透過跨產業、跨場域的合作,強化營運效能與韌性。

補助類別分為以下兩大方向:

•智慧營運整合:導入AI軟硬整合(如智慧供應鏈、服務型機器人、電子價卡、營運預測等),須整合至少3處場域,且帶動200家合作成員。

•AI 能源管理:需整合至少3處改善場域,且各改善地點的契約用電容量合併計算須達500瓩(kW)以上,如導入智慧電表/感測器等設備整合(如冰機、鍋爐、空調等)進行節能管理。

•智慧營運整合:至少3處場域、帶動200家業者、營運效率提升20%、自訂2項與AI應用相關指標。

•AI能源管理:至少3處場域、契約用電容量合計 500kW 以上、節能率至少10%、自訂2項與AI應用相關指標。

三處場域係指由提案單位(或總公司)統籌整合至少三處具實際營運功能之場域。所稱具實際營運功能之場域,係指實際承擔企業經營管理、商品或服務供應、物流配送、製造加工、門市營運或後勤支援等功能之場所,例如總部、物流中心、倉儲、中央廚房/商品製造、門市據點、客服中心或其他相關營運場所。前述場域得為提案業者自身或其所屬(轄)單位之營運據點,包括總部、分支機構、子公司、持股公司或其他具實際營運功能之場所,且應為不同統編、或不同地址、或不同電號之場所。

帶動的「合作業者 200 家」是指與本案有實際合作,且有導入使用本計畫新增的 AI 技術/工具,或實際運用 AI 進行數據分析與決策的單位。可包含上游供應商、下游通路商、自有或外部的實體/線上銷售服務據點、物流/倉儲服務據點,以及其他相關合作夥伴等。

認列以「實際使用」為原則,不是只有合作往來就算;並以合作業者或服務據點的統一編號進行認列,不得以個人戶或身分證字號計算。

智慧營運整合以 12 個月為原則(第一梯次至 116/4/20);

AI 能源管理以 18 個月為原則(第一梯次至 116/10/20)。
韌性計畫-整合型補助-審查重點與作業流程

本補助須知 P.13 已明確列出審查重點與權重,整體評分以「計畫內容完整性」與「創新示範與擴散效益」為兩大核心(合計占比最高)。各項評分比重如下:

•計畫內容完整性:35%

•帶動產業創新示範:35%

•計畫執行能力:15%

•計畫效益預估:10%

•經費合理性:5%

第一梯次收件至 115/3/31(二)17:00(以系統後台時間為準,逾時不受理)。各梯次受理時間,依本網站公告為準。

第二梯(暫定)僅受理 AI 能源管理;第三梯(暫定)僅受理智慧營運整合;實際以專區公告為準,若經費用罄也可能提前截止。

一律採線上申請,至「商業服務業智慧轉型專區」整合型補助管理系統上傳資料;以系統後台時間為準,逾時不受理。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02)2553-3988分機681。

申請前須使用工商憑證完成身分驗證後,才能開設帳號並進行線上申請。

不可以。所有申請資料應於截止日前完成上傳,逾期恕不受理,詳細規範如下:

•在收件截止日前,提案業者可隨時於線上系統修正並重新送出,上傳時間以系統後台紀錄之「最終版本」為準。

•資格文件:申請資料經執行單位確認後,若有缺漏或錯誤,業者須於接獲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完成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切結聲明書、提案計畫書及提案簡報於收件截止後,一律不可補件或修改。

由執行單位檢核提案文件,提案資格不符或資格資料有缺漏或錯誤時,提案業者應於接獲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完成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切結聲明書、提案計畫書及提案簡報於收件截止後,一律不可補件或修改。

要。須在通知期限前先繳交會議資料,並預先繳交簡報PPT與PDF電子檔各1份;逾期未繳將取消參加審查會議資格,且期限後不得抽換簡報。

原則是計畫主持人要偕同計畫成員出席。如果主持人真的不能到,須改派「同公司、具主管職」的成員,並按規定提送「委託代理出席」文件。

本案的計畫人力(包含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計畫成員)需由提案業者本身的人員擔任,不得由其他單位的人員兼任。另外,計畫主持人必須由提案業者內部具決策權的高階主管出任,以確保計畫能順利推動與落實。

在「額外加分」部分,如新創企業、促進國內投資、專利申請、專利應用、電子發票、友善職場、企業托老、女性聘用比例、員工加薪、促進中高齡就業、網站/APP張貼無障礙標章、雙語認證等,申請時附上相關佐證資料。

入選後須依通知期限,依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書與補正文件,經複核確認後辦理簽約;逾期未完成簽約將取消入選資格。
韌性計畫-整合型補助-經費編列及報支原則

整合型補助每案補助上限2,000萬元,實際依審查核定。本案提案編列之總經費包含補助款與自籌款兩部分,且補助款不能超過總經費50%。

提案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自籌款,自籌款不得低於補助款,亦即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

因此在提案前,建議先確認公司實收資本額,並依預計申請的補助規模,先把需要搭配的自籌款額度估算好,避免後續預算不符合規定。

不能編跟計畫無關的支出,例如:作業系統/工具軟體採購費、通訊租賃費、管理費、其他非計畫相關支出。

會計科目編列與報支都以未稅為基礎(不含營業稅),所以在編列預算時須採未稅金額。

如諮詢顧問費、講師費、會議舉辦費、行銷推廣費、雜項費用,都只能編自籌款,不能用於補助款。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9頁至第34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人事費原則要是公司編制內正式僱用、領全薪的人員;報支通常要附薪資清冊、轉帳紀錄、勞健保清冊、工時/人力運用紀錄等。另有規定:待聘人員不得超過總計畫人數30%;獎金也不能把業務獎金/績效獎金算進來。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9頁至第34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設備要能對應工作項目與交付物,並能入財產目錄。

•智慧營運整合:全新設備購置費不得超過總經費40%,且「補助款」用在設備上的額度上限是補助款的50%。

•AI能源管理:全新設備購置費不得超過總經費70%。

 

需設置專帳記錄計畫全部收支,並依規定保存原始憑證;若拒絕配合期中/期末會計查核,視為未通過審查,可能終止或解除合約。

原始憑證日期與付款完成日期均須在計畫執行期間內,且正本需加蓋指定樣章;如同筆支出也列報其他政府補助,須附分攤表區分。

本計畫補助款採分期撥款:期中通過審查與會計查核後,原則撥付50%補助款;期末通過審查、KPI驗收與會計查核後撥尾款。此外,AI能源管理的個案,須提交基準線建立報告、以及完工與節能量測驗證報告等。
韌性計畫-整合型補助-其他

不可以。凡完成投遞之提案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

不可以。就本補助案件,須聲明未曾獲其他政府計畫或法令補助;若查有重複補助,將依規定處理。

不可以。計畫執行須配合資通安全政策,不得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或服務(含軟體、硬體與資通服務)。

會。主辦/執行單位得不定期派員實地查驗,必要時可檢視後台使用流量紀錄;相關文件、單據與帳冊需保存至少 10 年備查。

若節能率未達 10%,須追回全部已撥付補助金額;若達 10%但未達契約約定節能率,則按未達比例追回。

計畫執行蒐集到的消費者行為/消費/影像等資訊,在不違反個資法前提下,結案時需依指定格式提供去識別化數據或分析成果供產業共享。

自結案日起 3 年內,受補助業者須配合成果宣導、個案研究與成效追蹤(含出席、展示解說、提供佐證資料等),以利政策研究與統計分析。

包含但不限於:未配合查核/追蹤、執行不符規定、資格違反、不實/抄襲/侵害智財、重大客訴未改善、進度嚴重落後等,情節重大者可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則追回補助款。

有關本計畫申請如有疑問,請洽執行單位諮詢窗口:

一、智慧營運整合:請洽中華民國資訊軟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53-3988分機681。

二、AI能源管理:請洽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電話:(02)2709-1640分機1825、1770、1769。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提案業者須為符合本計畫規定之商業服務業(以稅籍登記行業別為準),並完成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具稅籍登記,且符合申請須知所列各項資格條件。

提案業者並未限定必須為連鎖品牌總部。凡是能整合共通需求之核心業者(如場域合作業者、供應鏈業者或商圈代表企業),只要能提出明確導入AI的規劃,並具備帶動20至50家受輔導店家導入AI 工具之能力與資源,即可提出申請。

不可以。資訊服務業、硬體設備業者僅可為計畫合作廠商成員,並提供導入AI工具服務,但提案業者須為符合行業別之商業服務業者。

分公司不可以提案申請。 本計畫規定提案業者必須為具備獨立法人格之公司、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主體。由於分公司屬總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格,因此不符合申請資格。若分公司有導入需求,應由總公司(母公司)作為提案主體統一提出申請。

本計畫之申請資格以提案業者之稅籍登記行業別為認定依據。純電商如其稅籍登記營業項目(行業別/中類代碼)符合申請須知及附件所列適用範圍,得依規定提出申請;未符合者,則不具申請資格。

需要。提案業者須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以說明公司營運確實有受國際情勢之直接或間接影響(例如營收下滑/成本上升/供應鏈變動等),並配合審查需求補充說明。

不需要。受影響佐證以提案業者為主;受輔導店家須符合依法登記設立、行業別符合及其他申請須知規定事項。

本補助計畫須以20–50家受輔導店家為原則;並須提出可落地之導入規劃與店家清單(依申請須知規定填報)。

每家至少導入1項AI應用工具,且需具備可驗證之實際使用紀錄,並符合計畫規定之最低使用期間要求。

本補助聚焦協助商業服務業導入AI 工具,提升「營運優化」或「服務優化」兩大面向的效能。提案業者須帶動受輔導店家至少導入 1 項 AI 工具,以加速 AI 應用擴散與智慧化經營轉型;導入項目可涵蓋營運管理、顧客服務,以及銷售、庫存、排班等提升營運效能之應用。實際補助項目仍以審查核定結果為準。

以 AI 應用及服務導入為補助重點,硬體採購須經審查核定。如確因計畫執行需要使用或採購資訊硬體設備(如具連網能力之資通訊設備),須於計畫書中明確敘明其必要性與AI導入之直接關聯性。最終是否核定補助將由審查委員會決定,且相關核銷規範如下(詳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經費編列:硬體設備應編列於「業務費」項下之「設備使用費」 。

•分攤原則:資訊硬體採購費用須按使用年限,於計畫執行期間內之部分予以攤提。

•產地限制:本計畫嚴禁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軟體或服務。

•報支認列:應檢附採購單、驗收單、統一發票(未稅認列)及付款紀錄等佐證資料以供查核。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審查重點與作業流程

採「資格審查」及「審查會議」等程序辦理。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得進入審查會議(簡報與委員詢答)。

主要包含計畫完整性、AI工具適切性、執行可行性/管理機制、預期效益與 KPI 可驗證性、以及經費編列合理性等;另含政策配合項目之評估。

可以。自主辦/執行單位通知日起3個工作天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齊者,將依規定不予受理或不予進入後續審查。

本補助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案件;請於受理期間至「個案補助-多店升級申請管理系統」(https://www.smebiz.org.tw/apply_aicase)填報及上傳文件;以系統上傳時間為認定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02)2553-3988分機681。

是,提案業者必須出席。通過資格審查之提案業者,應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與地點(實體或線上)參與審查會議,並進行現場簡報與答詢。出席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出席成員應由計畫主持人(公司內具營運決策權之高階主管)率同提案計畫相關成員共同出席,且出席人員必須為提案計畫書內敘明之成員。若計畫主持人因故無法出席,須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並指派具主管職之計畫成員代表出席,且須於會前提交「委託代理出席申請書」。

•未依規定出席或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主辦或執行單位得取消提案業者之審查資格。

 

須於通知期限內預先繳交PowerPoint及PDF電子檔,逾期將取消審查資格,且繳交後不得抽換。

1.提案業者應依據須知規定須提送至少50%之預定受輔導店家清冊,完整填寫「規劃受輔導店家清冊」(詳見申請須知附件5、柒),且清冊內容須符合本計畫之產業別與資格規範,清冊內容須詳實載明店家之統一編號、登記名稱、招牌名稱、所屬行業別及所在縣市。

2.受輔導店家清冊應明確敘明店家類型,並針對計畫規模(預計帶動20至50家)提出具備推動可行性之具體說明,以作為後續審查之依據。

以「可量化、可驗證」為原則。 提案單位應於計畫書內明確載明各項指標之定義、計算公式、資料來源與驗證方法 ,並確保指標內容與導入之AI工具及預期產生的營運效益具備直接連結。

計畫受理梯次依公告為準;如經費用罄或政策調整,主辦/執行單位得依規定調整或提前截止,請以最新公告資訊為準。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經費編列及報支原則

每案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補助款原則不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

有。提案業者須編列相對應自籌款,並依規定提供相關財務能力佐證;補助款與自籌款比例及限制(請詳閱申請須知第8頁規定),須符合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之規定。

不可以。政府補助款不得支用人事費;人事費如需編列,請以自籌款支應,並依須知規定及審查核定內容辦理。(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人事費及部分業務費用(講師費、會議舉辦費、行銷推廣費、雜項費用等)須全額由業者自籌款負擔 (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原則以未稅金額核認;實際認列方式與憑證要件,請依須知及執行單位核銷規範辦理。

不可全額一次報支,須採經費分攤(攤提)方式認列。應用軟體及資訊硬體之採購費用,必須按其使用年限,僅就計畫執行期間內所占之比例進行攤提認列(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須具備契約/採購文件、工作項目與交付成果等佐證,並符合核定計畫內容;付款條件、驗收與成果文件須可核實查驗。

得依規定提出調整,但須符合流用比例上限與限制,並依程序核准後方可辦理。(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人事費」不得由其他經費項目流入,但得流出原編列額度之15%(上限)。

「旅運費」可由其他經費項目流入或流出原編列額度之20%(上限)。

「業務費」可由其他經費項目流入或流出原編列額度之20%(上限)。

計畫內支出項目必須確實為計畫執行所使用,且需於計畫書中明確說明其必要性,否則不予認列,且各項支出與付款完成日期,均須在計畫執行期間內。(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其他

不可以。計畫執行不得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或服務(含軟硬體及相關服務),請於規劃階段即先行排除。

如未達核定目標,將依規定辦理減價驗收或扣減補助款;情節重大者,得依契約及規定辦理不予結案或追繳補助款。

依據實際驗收情形可以調整受輔導店家,但實際驗收之受輔導店家名單須符合計畫定義之資格(請詳閱申請須知第5頁至第8頁)。若最終完成導入之家數低於簽約預計家數,或店家不符資格,將依比例進行減價驗收;若導入內容與核定計畫差異重大且未改善,將導致不予結案並追回補助款 。

以可驗證之實際使用紀錄為準(例如系統後台使用紀錄、log、報表等),並須符合計畫規定之最低使用期間及每月使用紀錄要求。

會。執行單位得視需要辦理書面查核、實地訪查或系統資料查驗,以核實導入成果及經費支用情形。

結案須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與相關佐證資料;如需提供資料集,將以去識別化方式辦理,並應遵循個資法及相關規範。

不可以。單一業者以 1 案為限,且不得與本計畫其他補助/輔導重複申請或重複受補助,請依須知規定辦理。

需要。依計畫規定,結案後於一定期間內,提案業者應配合主辦/執行單位辦理成果宣導、案例分享或成效追蹤等事項。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單店導入-店家申請資格及申請方式

本補助以「商業服務業店家」為對象,須為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雖未辦理前述登記但已完成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稅籍登記營業項目符合適用行業別;同時登記狀態不得為歇業或停業,並須為非陸資、非外國營利事業在臺分公司及非本國企業分公司;且受國際經貿局勢變動影響。

符合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之商業服務業(如 G 批發及零售、H 運輸倉儲、I 住宿餐飲…至 S 其他服務業等)皆可申請;可由「稅籍登記營業項目」對照適用行業別(含六碼營業項目前二碼範圍)確認。

不可以。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符本補助申請資格。

不可以。本國企業分公司不具備申請資格,例如「○○○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或「○○○有限公司XX營業所」皆不得申請。此外,每一店家(以統一編號認定)僅可申請 1 次補助。

只要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條件(含營業項目、登記狀態等),新成立企業亦可提出申請。

未具稅籍登記者無法申請;若未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但已完成稅籍登記且營業項目符合適用行業別者,仍可申請。

不可以。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營業狀況不得為歇業或停業。

不可以。本計畫規定申請店家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營業狀況,不得為歇業或停業。執行單位在進行資格審查時,會查核店家的營業現況,請待稅籍登記公示資料之營業狀況已更新為「營業中」後,再行提出申請,以符合店家申請資格。

本補助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案件;請於受理期間至「店家申請管理系統」(https://aishop.smebiz.org.tw)依指引上傳資料辦理;以系統上傳時間為認定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02)7702-2252。

請於「店家申請管理系統」以店家統一編號註冊帳號,可擇一方式進行驗證(工商憑證 IC 卡或上傳負責人身分證影本),並於線上填妥店家補助申請書、受國際經貿局勢變動影響聲明書及A成熟度評估量表,並上傳店家匯款帳戶之存摺影本。

店家於使用AI解決方案滿3個月後,且應於116年10月20日(二)前,由店家向執行單位申請補助款,經執行單位審核同意後,撥付補助金額。

應備核銷資料:

1.店家訂閱方案之發票影本。

2.店家使用AI解決方案至少3個月之流量證明 (例如後台使用流量紀錄system log)

3.方案使用畫面(例如店家操作之前台或後台畫面)等。

上述提供資料之發生日期,均應落在店家申請受理期間。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單店導入-AI 解決方案審查重點與作業流程

店家購買之 AI 解決方案須為經遴選核定,並公告於「商業服務業智慧轉型專區」之方案;此外,訂閱期間須達 6 個月(含)以上。

AI 解決方案技術審查重點在於AI解決方案技術特性、服務層級協定(SLA,Service-Level Agreement)、方案相關功能/模組之可行性,及對店家之適用性、推廣動能、服務提供者之營運穩健度與服務能量,並著重AI應用之實質內容,以協助零售及服務業業者解決經營痛點、優化作業流程,並達成提升客戶體驗、營運效率與數位轉型能力之目標。

在審查項目中亦包含復原點目標(RPO)等要求,系統原則上應至少 24 小時備份一次,以確保營運資料可回復性。

計畫審查會評估方案對店家的適用性(含架構規格、性能穩定、易用性、報表等)、導入與教育訓練時程之時效性(自安裝至完成教育訓練之總時程,建議以1個月內為限,以利店家快速導入)、價格或優惠措施;並評估推廣能量、服務提供者營運穩健與服務能量(接單、導入、客服、解約等流程)。

會先進行資格審查;如資料有缺漏,將通知於3個工作天內補正;通過後進入會議審查,審查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結果,並由服務提供者依通知完成方案上架,供店家查詢選用。

請依通知期限上傳簡報檔(含指定格式)。逾期未繳交或格式不符者,可能影響審查作業或不予審查。

計畫受理梯次依公告為準;如經費用罄或政策調整,主辦/執行單位得依規定調整或提前截止,請以最新公告資訊為準。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單店導入-其他(補助額度、核銷、帳務、取消、追繳等)

補助店家新導入智慧轉型專區公告之 AI 解決方案,且訂閱期間達6個月(含)以上;補助以方案總額50%為上限,單一店家以補助1次為限,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

店家實際使用AI解決方案滿3個月後,始得向執行單位提出補助款申請;補助款經執行單位審核同意後一次撥付。

核銷需於系統上傳:訂閱方案之發票影本至少3個月之使用流量證明(如後台 system log及方案使用畫面),並須確保相關日期落在受理期間;核銷憑證須為「發票」,不得以收據替代。

發票買方應為店家統編、賣方為服務提供者統編,品名需與購買之AI解決方案相關,且發票金額(含稅)應不低於方案總額;不接受第三方平台開立之發票(或收據)。

原則以公司戶(含事業名稱)為主;惟獨資商號如無事業名稱存摺,得改以負責人同名帳戶辦理,且僅獨資商號可使用負責人個人帳戶請領。

為避免購買後無法申請補助之風險,建議先完成資格審核通過後,再進行方案購買與導入。

資格審核一般約3~5個工作天,結果將由系統通知;如文件不齊,將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將駁回申請。

核銷截止日為 116年10月20日(或經費用罄止);因須使用方案滿 3 個月後才能申請核銷,故建議最晚於 116年7月20日前完成購買及導入,以利後續核銷作業。

於核銷審核通過前,可致電客服或於系統自行取消;若已通過核銷審核,將依核定金額撥付,原則不得取消。

如未配合查核或績效追蹤、申請文件不實、補助期間內違反申請資格,或有違反相關法令等情形,得取消資格或追回已撥付款項。

執行單位會開立與補助款同額之扣繳憑單(所得類別代號 95A);店家不需就補助款再開立發票給執行單位,惟仍需依規定申報。

如對店家補助申請有疑問,請洽執行單位諮詢窗口:(02)7702-2252。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單店導入-
返回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