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案補助
114年度以大南方地區之中小型餐飲業者為示範產業,由資訊服務業者提出具備落地經驗與可複製性之AI解決方案,協助餐飲產業導入人工智慧(AI)加值應用,快速協助中小型餐飲業者導入,強化數據導向的營運與決策能力,擴大AI應用成效與產業普及率。
01申請資格
由符合資格之資訊服務業,提出符合應用主題之AI解決方案單一業者擴散至少50家。
資服業者
1.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本國公司。
2.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資本總額新臺幣200萬元以上。
4.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5.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
6.應聲明下列事項:
(1)於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2)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3)提供之解決方案無使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產品或服務。
(4)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6)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7)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未有因可歸責於提案業者之事由而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8)若有違反本條各項申請資格規範之情事,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不受理申請,或撤銷補助、解除契約,並追回已撥付之補助款。
餐飲業者
1.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商業;或無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符合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小類):餐飲(561-563)。
3.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4.門店地址須位於嘉義、臺南、高雄或屏東。
5.餐飲業者不得重複參與本計畫之AI解決方案。
6.參與計畫之餐飲業者需擁有場域管理權,不同統編代表不同店家,惟同一品牌連鎖店家數不得超過提案總店家數的四分之一(以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資服業者
1.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本國公司。
2.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資本總額新臺幣200萬元以上。
4.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5.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
6.應聲明下列事項:
(1)於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2)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3)提供之解決方案無使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產品或服務。
(4)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6)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7)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未有因可歸責於提案業者之事由而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8)若有違反本條各項申請資格規範之情事,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不受理申請,或撤銷補助、解除契約,並追回已撥付之補助款。
餐飲業者
1.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商業;或無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符合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小類):餐飲(561-563)。
3.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4.門店地址須位於嘉義、臺南、高雄或屏東。
5.餐飲業者不得重複參與本計畫之AI解決方案。
6.參與計畫之餐飲業者需擁有場域管理權,不同統編代表不同店家,惟同一品牌連鎖店家數不得超過提案總店家數的四分之一(以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02補助經費
1. 資服業者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為新臺幣180萬元(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本案無自籌款。
2. 計畫經費編列限與提案計畫執行相關項目之支出(各項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如申請須知附件3)。
2. 計畫經費編列限與提案計畫執行相關項目之支出(各項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如申請須知附件3)。
03徵案主題
主題
AI數據擷取
AI數據驅動
AI數據分析
主題說明
整合來自不同的平台數據。
系統間自動交換數據以加速決策效率。
應用AI數據分析洞悉行為模式為加速餐飲服務業轉型。
方案舉例建議(但不限於)
案例:智慧POS系統整合方案
連鎖餐飲品牌導入智慧POS系統整合服務,透過數據擷取,串接外送平台與POS,自動匯入訂單,分析訂單數據後傳送至POS排程出單,減少錯誤、加快處理速度,提升出餐效率與準確率。
連鎖餐飲品牌導入智慧POS系統整合服務,透過數據擷取,串接外送平台與POS,自動匯入訂單,分析訂單數據後傳送至POS排程出單,減少錯誤、加快處理速度,提升出餐效率與準確率。
案例:智慧訂購系統
中型餐廳運用智慧訂購系統,整合POS與庫存數據。系統即時數據分析藉此驅動智慧補貨,低於安全庫存自動生成訂單建議,精準優化庫存,大幅降低缺料損失與人力負擔,全面提升營運效率。
中型餐廳運用智慧訂購系統,整合POS與庫存數據。系統即時數據分析藉此驅動智慧補貨,低於安全庫存自動生成訂單建議,精準優化庫存,大幅降低缺料損失與人力負擔,全面提升營運效率。
案例:會員經營暨智慧數據分析平台
餐飲店家整合會員與POS數據,運用AI精準分析顧客輪廓與消費偏好,如親子、外帶、上班族。依據數據設計個人化菜單與行銷活動(如家庭套餐、外帶優惠、平日特惠),有效提升顧客回流率與忠誠度,實現精準顧客關係管理。
餐飲店家整合會員與POS數據,運用AI精準分析顧客輪廓與消費偏好,如親子、外帶、上班族。依據數據設計個人化菜單與行銷活動(如家庭套餐、外帶優惠、平日特惠),有效提升顧客回流率與忠誠度,實現精準顧客關係管理。
績效指標
必要指標:
(1) 協助至少50家餐飲店家導入至少1項AI解決方案。
(2) 衍生投增資額至少180萬元(含額外投入研發經費、自行增資或吸引外在投資,以及餐飲店家因本計畫衍生投資額等)。
自訂指標:各項AI解決方案至少訂定2項自訂指標,如顧客滿意度提升%、顧客回流率提升%、庫存周轉率提升%、出餐效率提升%等。
(1) 協助至少50家餐飲店家導入至少1項AI解決方案。
(2) 衍生投增資額至少180萬元(含額外投入研發經費、自行增資或吸引外在投資,以及餐飲店家因本計畫衍生投資額等)。
自訂指標:各項AI解決方案至少訂定2項自訂指標,如顧客滿意度提升%、顧客回流率提升%、庫存周轉率提升%、出餐效率提升%等。
04審查重點
項目
審查重點
權重
團隊執行力
1.具備餐飲、智慧科技等實務經驗、實績。
2.具備銷售AI解決方案之實績。
3.具備將AI解決方案實際落地服務南部餐飲業之能量。
4.具技術及資安驗證(請提供證明書佐證)。
5.計畫執行團隊之人力結構及分工適切性。
2.具備銷售AI解決方案之實績。
3.具備將AI解決方案實際落地服務南部餐飲業之能量。
4.具技術及資安驗證(請提供證明書佐證)。
5.計畫執行團隊之人力結構及分工適切性。
20%
企劃完整性
1.所提之AI解決方案符合市場需求,可解決餐飲業痛點。
2.AI解決方案導入架構與程序清晰與完整度。
3.所提出之AI解決方案可進行複製擴散。
4.所提資訊安全運作機制符合資訊安全規範。
5.規劃合作餐飲店家數量達50家以上。
2.AI解決方案導入架構與程序清晰與完整度。
3.所提出之AI解決方案可進行複製擴散。
4.所提資訊安全運作機制符合資訊安全規範。
5.規劃合作餐飲店家數量達50家以上。
35%
應用創新性
1.明確對應餐飲業痛點,具體提出 AI 解決方案,能有效改善餐飲業營運成效。
2.AI解決方案相較現況資訊服務技術有創新突破之處。
2.AI解決方案相較現況資訊服務技術有創新突破之處。
20%
績效可行性
1.AI解決方案自訂指標效益明確且可達成。
2.衍生投增資額效益明確且可達成。
3.對餐飲業發展助益及產生的擴散效應。
2.衍生投增資額效益明確且可達成。
3.對餐飲業發展助益及產生的擴散效應。
20%
經費合理性
1.經費配置之合理性及完整性。
5%
加分項目
1.通過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能量登錄」 (請提供證明文件)、配合政策推動員工加薪、促進高齡就業、企業托老友善職場等措施。
-
05提案申請
申請方式:提案計畫紙本一式7份(另提供電子檔)
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6日(依郵戳時間認定,逾時不予受理)
計畫執行期間:114年4月2日至114年11月20日
※郵寄至指定地址─711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6號-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收
註明:114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補助計畫-智慧餐飲領域(擴散案)申請文件。
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6日(依郵戳時間認定,逾時不予受理)
計畫執行期間:114年4月2日至114年11月20日
※郵寄至指定地址─711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6號-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收
註明:114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補助計畫-智慧餐飲領域(擴散案)申請文件。
06詳情及諮詢服務
「大南方新矽谷推動方案」114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補助計畫-智慧餐飲領域擴散案補助申請須知https://www.aoc.gov.tw/showPublic/381
洽詢專線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電話:(06)303-2260分機511(李先生、邱先生)
E-Mail : jerrylee@iii.org.tw、 kevinchiu@ii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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