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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提案業者須為符合本計畫規定之商業服務業(以稅籍登記行業別為準),並完成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具稅籍登記,且符合申請須知所列各項資格條件。

提案業者並未限定必須為連鎖品牌總部。凡是能整合共通需求之核心業者(如場域合作業者、供應鏈業者或商圈代表企業),只要能提出明確導入AI的規劃,並具備帶動20至50家受輔導店家導入AI 工具之能力與資源,即可提出申請。

不可以。資訊服務業、硬體設備業者僅可為計畫合作廠商成員,並提供導入AI工具服務,但提案業者須為符合行業別之商業服務業者。

分公司不可以提案申請。 本計畫規定提案業者必須為具備獨立法人格之公司、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主體。由於分公司屬總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格,因此不符合申請資格。若分公司有導入需求,應由總公司(母公司)作為提案主體統一提出申請。

本計畫之申請資格以提案業者之稅籍登記行業別為認定依據。純電商如其稅籍登記營業項目(行業別/中類代碼)符合申請須知及附件所列適用範圍,得依規定提出申請;未符合者,則不具申請資格。

需要。提案業者須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以說明公司營運確實有受國際情勢之直接或間接影響(例如營收下滑/成本上升/供應鏈變動等),並配合審查需求補充說明。

不需要。受影響佐證以提案業者為主;受輔導店家須符合依法登記設立、行業別符合及其他申請須知規定事項。

本補助計畫須以20–50家受輔導店家為原則;並須提出可落地之導入規劃與店家清單(依申請須知規定填報)。

每家至少導入1項AI應用工具,且需具備可驗證之實際使用紀錄,並符合計畫規定之最低使用期間要求。

本補助聚焦協助商業服務業導入AI 工具,提升「營運優化」或「服務優化」兩大面向的效能。提案業者須帶動受輔導店家至少導入 1 項 AI 工具,以加速 AI 應用擴散與智慧化經營轉型;導入項目可涵蓋營運管理、顧客服務,以及銷售、庫存、排班等提升營運效能之應用。實際補助項目仍以審查核定結果為準。

以 AI 應用及服務導入為補助重點,硬體採購須經審查核定。如確因計畫執行需要使用或採購資訊硬體設備(如具連網能力之資通訊設備),須於計畫書中明確敘明其必要性與AI導入之直接關聯性。最終是否核定補助將由審查委員會決定,且相關核銷規範如下(詳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經費編列:硬體設備應編列於「業務費」項下之「設備使用費」 。

•分攤原則:資訊硬體採購費用須按使用年限,於計畫執行期間內之部分予以攤提。

•產地限制:本計畫嚴禁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軟體或服務。

•報支認列:應檢附採購單、驗收單、統一發票(未稅認列)及付款紀錄等佐證資料以供查核。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審查重點與作業流程

採「資格審查」及「審查會議」等程序辦理。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得進入審查會議(簡報與委員詢答)。

主要包含計畫完整性、AI工具適切性、執行可行性/管理機制、預期效益與 KPI 可驗證性、以及經費編列合理性等;另含政策配合項目之評估。

可以。自主辦/執行單位通知日起3個工作天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齊者,將依規定不予受理或不予進入後續審查。

本補助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案件;請於受理期間至「個案補助-多店升級申請管理系統」(https://www.smebiz.org.tw/apply_aicase)填報及上傳文件;以系統上傳時間為認定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02)2553-3988分機681。

是,提案業者必須出席。通過資格審查之提案業者,應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與地點(實體或線上)參與審查會議,並進行現場簡報與答詢。出席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出席成員應由計畫主持人(公司內具營運決策權之高階主管)率同提案計畫相關成員共同出席,且出席人員必須為提案計畫書內敘明之成員。若計畫主持人因故無法出席,須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並指派具主管職之計畫成員代表出席,且須於會前提交「委託代理出席申請書」。

•未依規定出席或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主辦或執行單位得取消提案業者之審查資格。

 

須於通知期限內預先繳交PowerPoint及PDF電子檔,逾期將取消審查資格,且繳交後不得抽換。

1.提案業者應依據須知規定須提送至少50%之預定受輔導店家清冊,完整填寫「規劃受輔導店家清冊」(詳見申請須知附件5、柒),且清冊內容須符合本計畫之產業別與資格規範,清冊內容須詳實載明店家之統一編號、登記名稱、招牌名稱、所屬行業別及所在縣市。

2.受輔導店家清冊應明確敘明店家類型,並針對計畫規模(預計帶動20至50家)提出具備推動可行性之具體說明,以作為後續審查之依據。

以「可量化、可驗證」為原則。 提案單位應於計畫書內明確載明各項指標之定義、計算公式、資料來源與驗證方法 ,並確保指標內容與導入之AI工具及預期產生的營運效益具備直接連結。

計畫受理梯次依公告為準;如經費用罄或政策調整,主辦/執行單位得依規定調整或提前截止,請以最新公告資訊為準。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經費編列及報支原則

每案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補助款原則不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

有。提案業者須編列相對應自籌款,並依規定提供相關財務能力佐證;補助款與自籌款比例及限制(請詳閱申請須知第8頁規定),須符合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之規定。

不可以。政府補助款不得支用人事費;人事費如需編列,請以自籌款支應,並依須知規定及審查核定內容辦理。(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人事費及部分業務費用(講師費、會議舉辦費、行銷推廣費、雜項費用等)須全額由業者自籌款負擔 (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原則以未稅金額核認;實際認列方式與憑證要件,請依須知及執行單位核銷規範辦理。

不可全額一次報支,須採經費分攤(攤提)方式認列。應用軟體及資訊硬體之採購費用,必須按其使用年限,僅就計畫執行期間內所占之比例進行攤提認列(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須具備契約/採購文件、工作項目與交付成果等佐證,並符合核定計畫內容;付款條件、驗收與成果文件須可核實查驗。

得依規定提出調整,但須符合流用比例上限與限制,並依程序核准後方可辦理。(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人事費」不得由其他經費項目流入,但得流出原編列額度之15%(上限)。

·「旅運費」可由其他經費項目流入或流出原編列額度之20%(上限)。

·「業務費」可由其他經費項目流入或流出原編列額度之20%(上限)。

計畫內支出項目必須確實為計畫執行所使用,且需於計畫書中明確說明其必要性,否則不予認列,且各項支出與付款完成日期,均須在計畫執行期間內。(請詳閱申請須知第28頁至第32頁附件4、計畫費用編列及報支原則之規定)。
韌性計畫-個案補助多店升級-其他

不可以。計畫執行不得採購或使用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或服務(含軟硬體及相關服務),請於規劃階段即先行排除。

如未達核定目標,將依規定辦理減價驗收或扣減補助款;情節重大者,得依契約及規定辦理不予結案或追繳補助款。

依據實際驗收情形可以調整受輔導店家,但實際驗收之受輔導店家名單須符合計畫定義之資格(請詳閱申請須知第5頁至第8頁)。若最終完成導入之家數低於簽約預計家數,或店家不符資格,將依比例進行減價驗收;若導入內容與核定計畫差異重大且未改善,將導致不予結案並追回補助款 。

以可驗證之實際使用紀錄為準(例如系統後台使用紀錄、log、報表等),並須符合計畫規定之最低使用期間及每月使用紀錄要求。

會。執行單位得視需要辦理書面查核、實地訪查或系統資料查驗,以核實導入成果及經費支用情形。

結案須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與相關佐證資料;如需提供資料集,將以去識別化方式辦理,並應遵循個資法及相關規範。

不可以。單一業者以 1 案為限,且不得與本計畫其他補助/輔導重複申請或重複受補助,請依須知規定辦理。

需要。依計畫規定,結案後於一定期間內,提案業者應配合主辦/執行單位辦理成果宣導、案例分享或成效追蹤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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